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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注册

历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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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00013112900003

实施编码:11370102MB2852071L4000131129000

本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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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实施主体 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6 工作日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联办机构 -
是否一次办好 事项版本 22
服务对象类型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通办业务范围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行使层级 县级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事项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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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办理方式 -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4-18号。 - 4-18
审批结果名称 营业执照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查看全部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746号
依据内容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终止。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依据类别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依据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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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 -
审查 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核准 核发登记通知书 已核准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1号司法局101办公室

电话:0531-88586920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电话: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备注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1 A4 营业执照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docx 见申请表 内容填写完整 -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符合法定形式 -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清算报告.doc 清算报告.doc 符合法定形式 -
4.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原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其他 人民法院 非必要 破产管理人证明.doc 破产管理人证明.doc -
5.清税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版和电子版 1 A4 - 部门共享核验,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税务部门 必要 清税证明.doc 清税证明.doc -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原件 纸质 1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报纸样张.doc 报纸样张.doc 国家批准发行的报纸 -
7.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 原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农合社解散决议.doc -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作社(联合社)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复印件 纸质 1 A4 - 网上提交,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 非必要 - - -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纸质 1 - 快递邮寄,窗口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登记机关核发 非必要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docx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docx -

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号码: 0531-88287300

窗口咨询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商事登记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号码: 0531-81288660

窗口投诉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指南查看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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